美籍網紅買到台東漏水屋 房仲也要賠?律師說分明

擁有近24萬訂閱的美籍YouTuber「Xiaofei小飛」,時常在頻道上分享台灣秘境。
小飛3個月前移居台東,砸下1,650萬元購買百坪透天豪宅,不料屋內多處漏水、
水泥剝落,他拍攝影片怒控房屋現況說明書記載不符,且有房屋買賣契約有瑕疵、
修繕費用報價不實等情況,房仲表示現正溝通協商中。對此,律師指出,
若房仲沒盡到調查及說明屋況的義務,購屋民眾可請求房仲賠償損失,房仲也不得請求報酬。

小飛無奈表示,房屋現況說明書清楚註記房子無漏水、無水泥塊剝落等情形,
但實際入住後發現與現況不符,颱風過後漏水狀況漸趨嚴重。此外,
儘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簽定買賣契約時,房仲應交付「不動產說明書」,
但實際上買賣契約書內未包含該份文件,且房屋雖已過戶,但房仲未交付產權證明,
也讓小飛不解。

針對房屋瑕疵問題,小飛表示經過協商後,賣方同意負責修繕,但雙方對修繕金額存有歧見,
小飛指出修繕費需180萬元,但賣方報價僅48萬元,經小飛電詢相關業者,
業者表示報價單數字不實,讓小飛直呼在台灣買房壓力很大。

關於小飛指控,房仲公司加盟店嘉家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回應表示,帶看時有告知屋況,
至於尚未交付權狀是因漏水修繕等問題還在處理中,買方支付款項尚餘百萬元在履保帳戶。
針對漏水屋況,該公司表示屋主願意負責修繕、提供保固,甚至跟屋主爭取到減價、解約等選項,
也代墊相關稅費規費,不過買賣雙方認知尚有落差。

圖片取自YouTube《Xiaofei小飛》影片。圖/住展房屋網
寰瀛法律事務所鄧輝鼎律師表示,交屋後發現房屋有瑕疵,而都沒有記載在不動產說明書,
依《民法》規定,買方可以在交屋後5年內,請求賣方(屋主)負責處理,但要注意,
發現瑕疵後必須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如果屋主接到通知後,仍然不理或無法取得共識時,
買方必須在屋主收到瑕疵通知後的6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否則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利會消滅。

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須通知
鄧輝鼎律師提醒,根據《民法》第359、360條規定,買方可請求屋主減少價金、
解除契約或損害賠償,但不包括要求屋主修補瑕疵,例如將漏水處修補好,
除非買賣雙方有事先約定,屋主才負修繕義務。

需特別約定 屋主才負修繕義務
至於房仲方面,鄧輝鼎律師指出,房仲應說明不動產是否漏水等重要的交易資訊,
而且也要調查說明的資訊是否屬實。房仲若沒有盡到說明及調查義務,就有違約,
買方就所受到的損害,可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請求房仲賠償,
房仲依《民法》第567條及571條規定也不得請求報酬。

房仲未說明實際屋況須賠償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