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地價稅開徵,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的累進稅率課稅,
不過若是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將可適用2‰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額至少相差4倍,財政部建議,民眾若擁有二處以上自用住宅想節稅,
依規定另一處可由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
尤其今年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因此將有機會提早多一處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
子女滿18歲 可多一處住宅申請自用
地價稅於每年11月開始繳納,算法是以申報地價作為稅基再乘以稅率。
依規定,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之累進稅率課稅,如果房子是作為自用住宅使用,
則可向地方政府申請適用2‰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想要適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還得符合以下要件,包括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
直系親屬所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
以一處為限;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約90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約211坪)為限。
其中雖有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限一處,
但若是擁有二處以上自用住宅想節稅,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
其他處由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
尤其從今年起,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因此只要小孩年滿18歲,
將有機會提早多一處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不過若是沒有辦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
則建議選擇在總地價最高的那一處設立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節稅效果最大。
房屋稅將來也得設籍 才能享自用稅率
地價稅自住優惠稅率必須持有人設籍,然而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過去沒有限制,
因此,行政院也於9月21日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2.0),
新增房屋稅若要適用「自住」稅率,除了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實際居住,
並「應辦竣戶籍登記」;同時房屋所有人之住家用房屋採全台歸戶,
自用住宅稅率維持在1.2%,全台單一自住稅率將調整至1%;
非自用住宅的稅率調升至2%至4.8%之間,待立院通過後,最快202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
2025年5月開徵。
Tips: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適用2‰優惠稅率,
與一般用地比較稅額至少相差4倍。不過得提醒民眾,得在該年度9月22日以前將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遷入,並且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經核准後,當年的地價稅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只能自明年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