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排審被形容為「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政院版和朝野立委提案共21個修法版本,其中有稅率、稅基改革、課稅期間、
低價房屋免稅要件、囤房稅是否撥入住宅基金等五大差異,官員表示,
稅率將會是立院審議的攻防重點。
政院版修法草案將非自住住家稅率從現行1.5%至3.6%調升到2%至4.8%,
且要求地方政府都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
且排除特定房屋,同時降低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至1%;另為防杜分割避稅,限制低價免稅房屋。
稅率方面,有立委版本將自住稅率調降至0.6%,財政部認為會影響地方稅收;
而針對民眾黨團、時代力量及部分立委提案調高非自住住家用稅率(囤房稅)
至8%或10%,財政部表示,房屋稅率太高,可能會讓房屋所有人產生
政府透過課稅要徵收民眾房屋的疑慮。
此外,也有草案主張由中央統一訂定稅率、或採差額累進稅率課徵,
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說,房屋稅是地方稅,向來由地方政府依地方發展需要,
訂定房屋稅率。此外,財政部認為,考量地方發展情況不一,仍應因地制宜,
且政院版採全數累進加重未有效使用住家房屋稅負,效果較顯著。
官員說,若修法案在本會期三讀通過,預計113年7月實施,114年5月繳納房屋稅就適用新制。
資料來源:聯合報